(一)离婚途径选择: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能达成一致,可协议离婚,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离婚证;若协商不一致,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财产分割:无过错方有权请求适当多分财产,法院会按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女方过错属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含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子女抚养权:法院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出发判决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