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事人自行和解并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依实际情况退还部分费用,这体现了对当事人自主解决纠纷的鼓励。
(2)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未组成仲裁庭时当事人撤回申请,可能退还部分受理费,因为此时成本投入相对较少。
(3)仲裁庭组成后当事人撤回申请,费用退还比例低,毕竟仲裁庭组建已产生一定成本。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视为撤回申请,一般不予退费,这是对当事人不遵守仲裁程序的约束。
(5)受理申请后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即便申请人撤回申请,已收费用通常不退还,因为反请求使仲裁程序有了新进展和成本。
提醒:申请仲裁前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和可能的结果,决定撤回仲裁申请时需谨慎,不同情形下费用退还差异大,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