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肇事逃逸情况,受害者应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以便准确确定实际损失,按照填补原则获得合理赔偿。
(二)若因肇事方逃逸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受害者可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调查,提供线索,促使逃逸方被认定负全部责任,从而扩大赔偿范围。
(三)在协商赔偿时,双方应保持理性,肇事方应认识到自身逃逸行为的错误,而受害者及家属提出赔偿要求也需合理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