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共同担负家庭开销,一方不履行该义务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对家庭事务有平等处理权。家庭开销是维持家庭正常运转和共同生活的必要支出,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双方收入为共同财产,用其支付家庭开销合理合法。即便实行分别财产制,基于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双方也需合理分担家庭必要开支。若一方拒绝承担家庭开销,破坏了家庭生活的稳定,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在必要时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您在婚姻家庭开销分担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