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案控告主体:若觉得存在遗弃特定人员犯罪事实,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控告;单位和个人发现相关犯罪事实或嫌疑人,有权利和义务报案或举报。
(二)受理及处理方式:公检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都应接受,若不属于自己管辖,需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报案、控告、举报人。
(三)证据提供要求:报案控告时要提供能证明遗弃行为存在的初步证据,像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第四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