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计算
1.医疗费按实际花费确定,保留好医院的各类票据。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长和收入情况计算,需提供单位误工证明等材料。
3.护理费参照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可提供护理协议等证明。
4.造成残疾的,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导致死亡的,赔偿死亡赔偿金等。
(二)财产损失赔偿计算
1.维修车辆费用、所载物品损失、施救费用等应获赔,保留好维修清单、物品购买凭证等。
2.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赔偿重置费用,可参考同款车辆市场价格。
(三)赔偿协商与处理
协商时依据相关票据和证明确定数额,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