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人开庭时拒绝认罪,要保持理性,提供合理辩解及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二)若后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有认罪悔罪表现,可能会在量刑时获得酌情考虑。
(三)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应尽可能全面、准确地提交相关证据,以影响法院对事实的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