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隐名股东可以转让股份,对内转让在无章程特别规定时与其他股东达成一致即可,最好取得显名股东配合并确认身份;对外转让需先完成显名化,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登记为股东后再转让。
法律解析:
隐名股东虽实际出资,但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显示的是显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对内转让股份方面,若无公司章程的特殊限制,隐名股东和其他股东达成协议就能够转让。然而,为了防止后续产生纠纷,隐名股东最好让显名股东配合,通过法定程序确认自己的股东身份后再进行转让。在对外转让时,由于第三人只能看到显名股东的信息,隐名股东必须先完成显名化,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并登记为股东后才能转让,不然可能会因主体资格问题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如果您在隐名股东股份转让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