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欠薪五年要起诉,应先确认是否已过仲裁时效。可回忆在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有无申请仲裁,以及是否存在时效中止、中断情形。
(二)若已过仲裁时效且无中止、中断证据,可尝试收集能证明期间持续向单位主张权利、单位承诺付款等导致时效中断的证据,或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等中止事由的证据。
(三)若仲裁机构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仍可去法院起诉,同时做好应对用人单位以时效抗辩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