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拒绝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仍可能移送法院,是否移送主要取决于证据能否证明犯罪事实。
法律解析: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且愿意接受处罚,可依法从宽处理。但犯罪嫌疑人拒绝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不影响司法机关按正常法律程序处理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所以,案件是否移送法院主要看证据能否证明犯罪事实,而非是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通常能获得从宽处理。如果对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及案件处理程序等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