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入职不足半月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获赔偿金,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赔偿金是一个月工资。
(二)若因劳动者自身过错等合法理由被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
(三)计算月工资时,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