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希望快速离婚且不在乎冷静期,选择协议离婚,需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避免冲动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记得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若无法接受离婚冷静期,可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次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