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缴纳社保,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补缴,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若权益受损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保。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缴纳社保,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员工先与公司沟通协商,这是较为温和且高效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凭借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调查处理。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也可促使公司补缴社保。而当因公司未缴纳社保致使员工权益受损时,员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如果大家在社保权益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