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起诉离婚被判定无效,先确定无效原因。若是程序问题,像管辖错误、材料不全,按法院要求补正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重新起诉。
(二)若因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如感情未破裂,收集新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后再起诉。
(三)对判决结果不服,在规定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准备好上诉状和支持诉求的证据。
(四)后续可尝试与对方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