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联系办案机关,询问案件进展并要求说明未撤案原因。因为取保候审期限最长12个月,解除后长时间未撤案可能程序有误。
(二)若查明不存在犯罪事实,或符合法定不起诉情形,可要求办案机关撤销案件。
(三)若办案机关拒绝撤案,可向上级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可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要求其说明不撤案理由,理由不成立时会通知撤案,公安机关需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