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依据鉴定结果明确赔偿标准。
(三)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要求其支付各项赔偿费用,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四)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