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要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状况,配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有财产了再继续执行,避免因不配合被认定有拒不执行行为。
(二)若有执行能力,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切不可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否则会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