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年满2岁后,一方仍可争取抚养权。若能与对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进行公证来完成变更。若协商无果,在出现法定情形时可通过起诉变更。这些法定情形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而无力继续抚养、不履行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子女年满十周岁且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同时该方具备抚养能力等。法院在判决时,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双方先尝试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并公证,避免诉讼带来的麻烦。
2.若需起诉,要收集能证明存在法定情形的相关证据,以增加胜诉几率。
3.无论结果如何,都应以孩子的利益为首要考虑,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