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男子去女方家提亲,若女方及家人愿意可继续交往,若不愿意可拒绝,男子纠缠不休可保留证据协商、调解,仍无法解决可报警。
法律解析:
在已离婚的情况下,男子去女方家提亲属于正常的婚恋交往范畴。从法律层面看,人际交往遵循自愿原则,女方及家人有自主决定是否接纳该男子的权利。如果不愿意,明确拒绝是合理合法的自我表达。当男子纠缠不休影响女方及其家人正常生活时,这就侵犯了他人的生活安宁权。女方及家人保留的聊天记录、视频等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先进行协商或第三方调解,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若这些方法不能解决问题,报警是合法有效的途径。依据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警方可以制止男子的不当行为,保障女方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此类困扰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