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依靠自己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可以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这种情况下可以看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是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的。父母可以先和子女沟通自身的经济能力和期望子女独立的意愿,达成一致后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要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但还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像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为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不是自身主观原因而无法正常生活的,父母依然有抚养责任,要继续给抚养费直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建议父母继续按照之前的抚养标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学习费用,若经济情况有变化,可协商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
二条规定,父母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