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和员工应明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不能通过约定排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认识到此类排除约定无效,应遵守法定程序。
(二)当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先尝试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