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交易记录等,然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二)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反悔,要积极收集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起诉变更或撤销协议。
(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像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需准备能证明自身更适合抚养孩子或孩子生活成本增加等证据后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