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自己或他人有协助洗黑钱的嫌疑,应及时停止相关行为,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理。
(二)在司法程序中,积极配合调查,表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和资金流向等情况。
(三)若有立功表现,如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也可能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