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导致离婚时未分割财产,应收集对方上述行为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二)若在离婚协议中已处理财产,但一方反悔起诉,需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提供相关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三)无论哪种情况,都要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准备好财产的相关资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