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交通事故医药费承担主体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可能是保险公司、侵权人等,不同责任情形下承担方式不同。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若事故责任明确,有责任一方的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赔付医药费,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商业三者险赔偿,还有不足就由侵权人承担。若没投保商业险,超出交强险部分由侵权人负责。若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承担不超百分之十赔偿责任;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一方无需担责。实践中,为及时救治伤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之后基金管理机构会向责任人追偿。如果遇到交通事故医药费承担方面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