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证据:受害者或家属应及时收集与事故相关的各类证据,像医疗票据、诊断证明、误工证明等,以此确定实际损失。
(二)协商赔偿:尝试与逃逸者沟通,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逃逸者入有保险,可联系保险公司,让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
(三)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