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厂房无证情况
先确定厂房未办理证件是否因历史原因、政府原因导致,若不是故意违建,可能获得合理补偿;若是违反城乡规划、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通常无补偿。
(二)收集证明材料
被征收人要积极收集建房审批文件、历史使用证明、政府部门相关会议纪要等能证明厂房合法性的材料。
(三)协商争取补偿
拿着证明材料与征收部门协商,争取合理补偿。
(四)维权途径
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