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具体行为情况,分析自身在信用卡诈骗中的具体角色和行为细节,为后续可能需要的法律辩护做准备。
(二)如有自首情节,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法院从轻处罚。
(三)查找立功线索,如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为司法机关破案提供重要线索。
(四)积极联系家属,在能力范围内进行退赃退赔,展现悔罪表现。
(五)全程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回答问题,不隐瞒、不抗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