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交警全责认定反悔,可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申请中要写清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若想成功推翻原认定,要收集充分证据,像证明事故认定程序违法、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正等情况。
(三)超过复核申请期限,可在后续民事诉讼里,向法院提供证据,让法院重新划分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