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等待社保局在受理申请的60日内作出支付决定,复杂情况可延长30日,之后留意银行到账情况。
(二)单位未参保且配合:与单位达成赔偿协议,快速拿到赔偿。
(三)单位未参保且不配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仲裁在60日内结案;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至法院,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单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