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发包方协商,明确工程款金额、支付时间等关键内容,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保障自身权益。
(二)协商无果,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投诉,借助其力量介入调解。
(三)收集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结算单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为确保日后执行,可在诉前或诉中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发包方相应财产。
(五)胜诉后发包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或拍卖、变卖其财产偿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