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定权利,试用期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到期公司拖延不让走可自行离职,若被扣工资有协商、投诉、仲裁等维权途径,且要留存离职通知证据。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试用期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这是法定程序,完成通知后,劳动关系按规定时间解除。若公司到期不让走,劳动者自行离职合理合法。若公司扣发工资,劳动者与公司协商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能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公司支付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则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留存通知公司离职的证据很关键,这些证据是劳动者维权的有力支撑。如果在离职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不知如何操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