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车后对方逃逸,先报警,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若车辆投保车损险,可向自己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由保险公司先赔偿损失,再向逃逸方追偿。
(三)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凭维修发票和清单确定;若车辆报废,按实际价值赔偿,参考购置价格和使用年限。车辆贬值损失可找专业评估机构确定。
(四)若对方未逃逸且有保险,其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对方承担;对方无保险,全部由其个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