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侵占情况,先判断财物性质是否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再向当地司法机关或律师询问了解本地数额较大的标准。若符合条件且对方拒不退还,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保管凭证、发现遗忘物或埋藏物的证明等。
(二)若认为构成侵占罪,被害人需准备好自诉状及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三)若未达到犯罪标准,财物所有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物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