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申请财产保全5天未收到通知,可联系法官或书记员询问情况,若已裁定未通知可要求说明原因,未在法定期限裁定可向法院监督部门反映。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于情况紧急的财产保全申请需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立即执行,但未明确规定作出裁定后通知当事人的时间。当申请财产保全5天未收到通知时,联系承办案件的法官或书记员了解保全裁定作出及执行情况是合理的做法。若法院已作出裁定却未通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其说明原因并及时告知结果。若法院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向法院的监督部门如监察室反映,能促使其依法处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财产保全过程中遇到类似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