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理由:人事经理和普通劳动者一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产生劳动争议时,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可申请仲裁的争议范围:包括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方面的争议。
(三)申请要求:需在仲裁时效内,准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