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婚姻关系与继承权的关联。婚姻关系的存续是法定继承人身份的重要基础,一婚关系解除后,双方法定继承人身份随之丧失,不能继承对方二婚财产。
(二)了解二婚财产继承顺序。二婚夫妻一方去世,其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作为遗产,由现任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继承。
(三)避免非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一婚配偶由于与被继承人无婚姻关系,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不应参与二婚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处的配偶指的是被继承人去世时的现任配偶,一婚配偶因婚姻关系解除,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