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割农村自建房,可先由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确定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其他方经济补偿,或者按比例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等分割方式,这样灵活且能避免矛盾激化。
(二)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分割。法院会根据房屋建造出资、居住使用情况、当事人身份等因素判决。若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原则上按共有人贡献大小分割。符合规划和政策条件,可对房屋实体分割;难以实物分割的,会作价补偿。
(三)分割农村自建房要遵循宅基地管理规定,考虑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