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应积极与农民工家属沟通,按照规定的三项赔偿内容进行协商,准备好相关材料申报赔偿。
(二)家属要及时整理工亡职工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工资水平的材料,以便准确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关注当地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及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以此为依据确保赔偿金额计算准确。可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公告获取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