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通常应退还。这是因为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没达成结婚这个条件,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要是协商不成,给付方可向法院诉讼,由法院来判决。
(二)考虑到女方怀孕的特殊情况,实际中可能不会让女方全额返还彩礼。法院会综合双方共同生活、彩礼使用以及怀孕对女方身体和生活的影响等因素,来确定返还数额。
(三)双方可以先自行就彩礼返还问题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