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具时间分不同情况,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逃逸案件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逃逸案件未侦破时受害方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逃逸未侦破且无申请无明确时间限制。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出具遵循不同的时间规则。正常情况下,从现场调查开始计算十日内就要制作完成。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以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为时间节点,之后十日内完成制作。当需要进行检验、鉴定时,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后五日之内制作。若逃逸案件未侦破,受害方书面申请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在十日内制作。不过逃逸案件未侦破且无申请,就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事故处理时效性的同时,也兼顾了不同情况的复杂性。如果大家在交通事故责任书出具方面遇到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