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中止履行是在存续期间因特定事由使双方权利义务暂时停止。相关条件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暂停履行,期间权利义务按约定处理;劳动者因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关系可中止;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用人单位无法与其联系并履行合同的,也能中止劳动关系。
中止期间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但保留劳动关系。中止事由消除后,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为应对劳动关系中止,建议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中止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中止期限。
2.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应及时沟通,做好证据留存。
3.若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用人单位应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情况,待条件允许时及时恢复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