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救助伤者,避免损失扩大。这是首要任务,能防止伤者伤情恶化,减少后续损失。
(二)有保险的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减轻自身经济负担。
(三)主动与受害方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明确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若有残疾或死亡情况,按规定赔偿相应费用。
(四)若双方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
(五)协商不成,受害方起诉时,积极应诉,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单等相关证据材料。
(六)按照法院判决结果履行赔偿义务,避免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