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收集工伤前12个月的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算出平均月缴费工资,再乘以11得出该补助金数额。
(二)若涉及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主动解除合同,向当地社保部门和用人单位咨询所在省级政府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按标准计算赔偿。
(三)整理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发票、康复费用清单、住院病历、交通食宿票据等,按照规定流程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报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