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年限满一年就按一个月工资支付;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也就是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且补偿年限最高12年。
(三)如果公司违法辞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合法辞退最多补偿12个月工资,违法辞退最多为24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