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追讨工资欠款,不一定要在被告所在地,可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
法律解析: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通常是其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若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者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对应法院起诉。如果您在追讨工资欠款的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仍有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