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赠与合同无效方面,由于其属于形成权行使,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合同效力认定是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应受时间限制,即便合同已过很久,只要自始、当然、确定无效,法院可依职权或依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
(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基于无效合同产生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请求权,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时起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