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事业单位将耕地分配给职工子女,实际上是对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安排,但并不意味着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如果职工子女的户口迁出,是否能够收回土地,需要根据具体的分配政策和协议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分配时有明确的协议或者规定,那么应当按照协议或规定执行。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或规定,单位想要收回土地,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此外,如果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还需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变更登记等。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