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两个孩子年龄和实际生活需求差异不大,双方经济状况也相当,可协商互不支付抚养费,达成的约定有法律效力。
(二)如果两个孩子年龄差距大,或一方抚养孩子成本明显高于另一方,抚养成本较低的一方应给予适当补偿。
(三)当出现突发重大情况,像孩子患病、上学费用大幅增加等,使原抚养安排无法保障孩子正常生活,一方可先与另一方协商支付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