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信用卡诈骗6000元被追诉,应积极退赃,将诈骗所得的钱财退还,展现悔悟态度。
(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承认自己的罪行,表达愿意接受处罚的意愿。
(三)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陈述案件经过,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